汕头市博士后创业园、留学生创业园(简称创业园)是汕头市政府为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及高学历人才来汕创业,于2001年由汕头高新区管委会、市人事局、市科技局合办的创业基地。 创业园设在广东省汕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面积一平方公里)内,首期孵化场地约5000多平方米。位于汕头高新区科技西路6号六、七层。 创业园遵循国际规范,主要发挥三个基本功能:一是孵化器功能;二是项目管理功能;三是资金管理功能。
主要优惠政策:
1.提供优惠租金的孵化场所,两年内免交租金。
2.由智引办出具有关证明和本人护照,公司可注册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内资企业。
3.市政府每年从财政安排4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来汕创业的孵化资金;
4.经批准可享受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待遇;
5.符合国家、省、市孵化科技项目可享受国家、省、市相关优惠政策;
入住条件:
1.申请进驻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是留学人员(由市智引办出具有关证明);
2.拥有合法的专利、科技成果或专有技术;
3.有与其研究开发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投入;
4.从业人员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;
5.企业拥有的项目必须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;
6.项目具有较好的商业化、产业化、市场化前景。
提供服务:
依托高新区管委会高效精干与国际惯例接轨的“一幢楼办公”、“一条龙服务”管理体制提
供下列各项服务:
1.为企业申报民营科技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;申报国家、省、市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享相关优惠政策;
2.为企业提供培训、咨询服务;
3.为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;
4.为企业提供商务、洽谈服务;
5.组织孵化企业参加国内各项学术交流、考察、培训服务;
6.企业需要的其他服务。
图为黄志光市长一行视察高新区和川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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