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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头高新区物业管理资质申请(升级)程序

一、汕头高新区物业管理企业向高新区国土房产局提出申请报告,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  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
二、高新区国土房产局属下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对报告内容核实后,同意给予核发《汕头经济  特区房地产物业管理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》。

三、填报《申请表》并附以下材料(复印件):

  1、 公司申请资质申请报告(正件);

  2、 工商执照或企业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;

  3、 成立公司批准文件(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会决定);

  4、 法人代表任职文件;

  5、 技术、经济类人员的职称证书、聘书、调动证明(有限责任公司用工合同书);

  6、 企业验资证明材料(国有企业由国资办,集体或有限责任公司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    资报告);

  7、 公司章程;

  8、 物业管理委托书(新成立公司此项免);

  9、 企业管理制度;

  10、 各类人员上岗证(新成立公司应报 3-5名参加物业管理上岗培训);

  11、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花名册(新成立公司此项免)。

  四、 物业管理中心提出审查意见 ,四级资质由高新区国土房产局审批,四级以上的资质报    市国土房产局审批。

  五、 高新区国土房产局批准核发资质证书。

 

附: 汕头高新区房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变更审批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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