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汕头高新区物业管理企业向高新区国土房产局提出申请报告,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二、高新区国土房产局属下房地产物业管理中心对报告内容核实后,同意给予核发《汕头经济 特区房地产物业管理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》。
三、填报《申请表》并附以下材料(复印件):
1、 公司申请资质申请报告(正件);
2、 工商执照或企业名称予先核准通知书;
3、 成立公司批准文件(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会决定);
4、 法人代表任职文件;
5、 技术、经济类人员的职称证书、聘书、调动证明(有限责任公司用工合同书);
6、 企业验资证明材料(国有企业由国资办,集体或有限责任公司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 资报告);
7、 公司章程;
8、 物业管理委托书(新成立公司此项免);
9、 企业管理制度;
10、 各类人员上岗证(新成立公司应报 3-5名参加物业管理上岗培训);
11、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花名册(新成立公司此项免)。
四、 物业管理中心提出审查意见 ,四级资质由高新区国土房产局审批,四级以上的资质报 市国土房产局审批。
五、 高新区国土房产局批准核发资质证书。
附: 汕头高新区房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变更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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